德信体育,德信娱乐,德信官方网站,德信德州,德信扑克参加昨日听证会的代表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多年从事环保研究的专家、教授,有长期从事环境监测的高级工程师,有从事机动车销售、营运、检测、维修方面的代表,也有公务车、私家车的代表和无车市民的代表。
据悉,此次听证,将对《条例》中对全市机动车执行的排放标准、禁止销售的车辆、环保标志管理、环保定期检验、不达标车的维修治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制定出更加科学和切合实际的规范。在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昆明市将于今年4月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机动车的尾气检测和复检是否应该收费、是否应设立抽查点进行抽查,听证会上,市民纷纷对自己关注的问题进行发言。
对于车主们关心的复检是否收费问题,《条例》第15条明确复检不得收取费用。如果经维修的机动车在维修企业的质量保证期内,复检不合格需要复修,原则应由企业免费为该机动车复修并保证达到质量要求。
考虑到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在《条例》第14条中增加明确质量保证的具体内容和细则,以便于实际操作。
对于设点抽查机动车尾气,市政协委员王云伟表示,在不阻碍交通的情况下,可以设点抽查。应该明确的是对车辆的环保复查费用到底由谁来埋单。以新购买车辆为例,在保修期间发生超标情况,复检费用是应该由销售商承担,如果维修机构维修以后不达标,应由维修机构埋单。此外,还应建立申诉和复议途径,保障环保检测的公平、公正。
还有代表表示,要设立对加油站销售燃油质量的管理和法律责任的条款,因为燃油质量与汽车尾气排放是否达标是密切关联的。
对使用率高的车辆,出租、公交、旅游车、教练车、公务车、警车何时进行检测,还是鼓励其进行自检自查,并给予政策优惠。
为了使市民更加清晰地了解《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的那些新增条款,记者昨日专门采访了昆明市环保局的有关负责人,请他对这些新条款进行解释。
解读:国家对机动车排放标准分为新车排放标准和在用车排放标准。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2008年7月1日起,在机动车销售环节实行国家三类标准。在用车的排放标准实行2005年7月1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标准。
解读:《条例》第八条做了严格性的授权规定,对机动车的环保标志分为,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对达标的低排放车辆发给绿色标志,对达标的高排放车发给黄色标志。标志的发放方式,新车在落户时发放,在用车在年检期间发放。不达标的车辆要求进行治理,治理达标后方可发予环保标志。市人民政府对无环保标志或黄色标志车辆可以采取限制区域、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
解读: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3条规定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在用车污染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条例第13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驾驶员应该按照要求进行维修,维修完毕经复核合格后可上路行驶。
解读: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决定,目前昆明市安检站收取的安全检测费用为100元,其中汽车尾气检测收费8元至10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可以任意选择获得昆明市环保局委托的市安检站中的任意一个进行机动车的尾气污染定期检测,原收费渠道不变。
解读:条例中设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使用、伪造机动车的环保标志或冒认机动车环保标志,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从事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的有关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进行检测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机动车检测资格。机动车、驾驶员拒绝对机动尾气排放进行改造的,拒不改正的处予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市民张仕东十分关注“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如何体现。他表示,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借用当年“淘汰化油器车”的方法,事先给足时间上的提前量,让销售商尽快处理化油器车,到期不得再销售化油器车,车管所也不予办理落户上牌手续。
对于改善大气环境、提高空气质量、降低污染排放,他认为单靠环保部门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共同关注,以实现综合治理。他建议,改善红绿灯设施,提倡等待时间超过60秒的就熄火等待,节能并减少开支;加强燃油品质监管,杜绝高标号汽油掺杂低标号汽油一起销售,保证排放;应大力普及车辆使用维护保养常识,鼓励大家在维护、保养好自己的车辆时,电喷车使用93号以上的燃油。
近年来,昆明市机动车总量快速增长,截至今年1月17日已突破90万辆。此外,据昆明市2007年云南省环保局市情民意调查公听会昆明市城市环境免疫力的公众调查显示:昆明市市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