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明确不认可任何形式的绿证,仅认可发电源和生产设施之间存在直连技术,或电力生产商和消费者之间签订了实际电力传输的物理电力购买协议(PPA)。后续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跟踪CBAM动态,争取推动欧盟认可将中国绿证作为企业消费使用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